各设区市住建局,福州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总工会,各设区市建设系统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工会,各相关企业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选拔和表彰建筑行业高技能人才,助力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定于2024年7月10日在厦门举办全省住建系统砌筑工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为省级职工技能大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总工会联合主办,省建设建材工会、福建省建筑业协会承办,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协办,中建海峡(厦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竞赛成立组委会(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建材工会工作委员会,并成立综合工作组、技术工作组和监督工作组。 二、竞赛工种与形式 (一)竞赛工种:砌筑工 (二)竞赛形式:竞赛分为预赛与决赛。预赛由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系统工会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以及当地实际情况组织,选拔优秀代表队参加省级竞赛。竞赛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核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取现场操作、竞赛裁判现场评分的办法。 (三)竞赛内容:理论试题和操作技能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均由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按照相关标准制定。竞赛相关技术文件、理论题库公布在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fjcia.org/)。 (四)竞赛成绩:个人和团体名次分别以相应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个人总分=理论成绩(100分)× 30 %+操作技能(100分)× 70 %,团体总分=各参赛代表队2名选手个人总分之和。 三、参赛资格与报名 参赛队伍由地区选送,选手按企业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企业参赛代表队由2名选手组成,具体组队要求和参赛资格依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2024年全省住建系统职工岗位技能竞赛的预通知》(闽建工会〔2024〕1号)执行。各地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相关企业开展岗位练兵,积极组织预赛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省竞赛,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系统工会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所有参赛选手的统一报名工作,并另确定1名领队,于2024年6月28日前将参赛选手汇总表等材料报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fjsjzyxh@163.com)。 四、赛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参加人员 | 7 月 10 日 | 14:00 | 报到 | 牡丹港都大酒店(0592-8607666) | 参赛人员 | 15:00-17:00 | 熟悉考场、裁判会议 | 分组举行,地点另行通知 | 全体人员 | 7 月 11 日 | 08:00-11:00 | 实操竞赛 | 厦门市2023P06项目(厦门市湖里区金山小学东93米) | 全体人员 | 15:30-17:00 | 理论知识考试 | 牡丹港都大酒店 | 参赛人员 | 7 月 12 日 | 09:00-10:30 | 闭幕式 | 牡丹港都大酒店 | 全体人员 | 下午 | 返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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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项 1.参加本次竞赛的全体选手,理论和操作技能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者,核发住建部规定的相应工种高级工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2.获得本次竞赛前10名的选手,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砌筑工技术能手”称号,获得本次竞赛第11至15名的选手,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砌筑工优秀选手”称号。 3.获得本次竞赛前2名的选手,可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金牌工匠”。 (二)团体奖项 1.获得团体名次的代表队所在企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授予全省建设行业砌筑工岗位技能竞赛团体一、二、三等奖和若干优秀组织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并对此次竞赛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奖。 2.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的代表队,可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工人先锋号”。 六、其它 (一)参赛时,各参赛代表队派1名领队兼指导教练;每位参赛选手须带身份证原件和提供近期两寸彩照1张。 (二)竞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三)竞赛裁判长和裁判员由技术工作组根据《福建省住建系统职工岗位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推荐产生。 (四)联系人:林希 林初阳 电话:0591-88500559 13763834861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环南八村6幢(福建省建筑业协会) 附件:1.福建省住建系统砌筑工岗位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福建省住建系统砌筑工岗位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汇总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总工会 2024年6月7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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